美国国会设计了L1A的签证,是为了允许在执行或管理经验上特别有才能的人,从国外公司转到美国公司(工作)。不像学生签证或旅游签证,L1A签证有两个目标:移民的目标和非移民的目标。在美国的工作完成后,有L1A签证的人可以会选择,回去自己的国家,也可以选择变成合法永久性居民(绿卡身份)。这给工人工作的人较多灵活性,因为可以尝试美国的生活方式,再决定要不要待在美国。
为了有资格申请L1A签证,申请人必须最近三年以内最少一年当过国外公司的执行人员或者管理者。申请人可以是国外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一般的雇员。另外,国外公司和美国公司必须有正确的业务关系——这两公司必须有分支机构,或者有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这两公司也可以是同一个母公司的子公司。